開曼群島 – 提示:公司常行管理的合規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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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作為您的開曼群島豁免公司/豁免有限合夥 (下稱『該企業』)的註冊地址服務代理人,就開曼群島相關法規,不時提示 貴公司一些常行內務管理,請就以下事項採取及時行動:

  1. 如該企業的最終所有權有所變動,請30天內連同最新的結構圖通知 Sertus;
  2. 罰則:如違規,公司將受制於『限制通知書』,並可處以25,000美元起的罰款和可能被監禁。

  3. 如該企業的董事/高級職員/一般合夥人、股東/有限合夥人和最終受益人的詳細信息有任何變更(例如更新了護照、新住址、實體名稱變更等), 請盡快通知 Sertus以遵守相關申報的限期;
  4. 罰則:

    •        未能在變更後 30 天內提交已更新的 RODO,罰款為CI$500,持續違規者每天額外罰款CI$100;

    •        未能在註冊辦事處保存最新ROM,罰款為CI$500,持續違規者每天額外罰款CI$100;

    •        一般合夥人如未能在變更後 21 天內更新RLP(有限合夥人登記冊) 屬簡易罪行,罰款為CI$10,000;

    •        一般合夥人如未能在註冊辦事處保存最新RLP,罰款為CI$500,持續違規者每天額外罰款 CI$100; 及

    •        未能及時向註冊代理人提供最新最終受益人信息,可處以CI$25,000起的罰款和可能被監禁。

  5. 如該企業的活動性質有任何變化,請盡快通知Sertus。

請注意,作為受監管的服務代理人,如果客戶有任何違規行為,或者由於客戶的不回應,而令我司未能遵守相關法規,我司保留終止服務的權利。

如果 貴司對上述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絡 貴司專屬的珩泰客戶服務代表,或電郵到info@sertus-inc.com與我們聯絡。謝謝。

免責聲

請注意,本電子通訊並非詳盡無遺,僅用於提供一般參考。這不是法律建議,不應視為可以滿足閣下情況的特定法律建議的替代方法。對於本電子新聞內容的任何錯誤或遺漏,珩泰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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