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舌爾群島– 提示: 公司常行管理的合規事宜

« 最新消息 / 活動
列印
分享
Copied

我司作為您的塞舌爾群島公司的註冊代理人,就塞舌爾群島相關法規,不時提示 貴公司一些常行內務管理,請就以下事項採取及時行動:

  1. 如 果貴公司的財政年度結束日期設定在12 月 31 日以外其他日子,請在該決議案通過後 14 天內通知Sertus ,並提供已簽署之決議案;
  2. 罰則:如違規,公司和故意違規董事可能分別被判處高達10,000美元的罰款。

  3. 向Sertus提供(i)控股公司和非大型公司每半年一次的會計記錄,或(ii)其他類型公司在財政年度結束後6個月內提供財務報表(詳情請參閱我司網站上的通訊);
  4. 罰則:

    •    未能在註冊辦事處保存可靠的會計記錄,公司和故意違規董事可能分別處以不超過10,000美元的罰款;

    •    未能在註冊辦事處保存上述(i)或(ii),罰款為 5,000 美元,持續違規者每天額外罰款100 美元,以10,000美元為上限由公司及故意違規董事分別各自承擔。

  5. 如 貴公司的最終所有權有所變動,請14天內連同新受益人的確認函及最新的結構圖通知 Sertus;
  6. 罰則:如未能向註冊代理人提供準確和最新ROBO,公司和故意違規董事可能分別處以不超過10,000美元的罰款;

  7. 如 貴公司的董事、股東和最終受益人的詳細信息有任何變更(例如更新了護照、新住址、實體名稱變更等),請盡快通知 Sertus以遵守相關申報的限期;
  8. 罰則:

    •    未能保存準確和最新ROD,公司和故意違規董事可能分別處以不超過10,000美元的罰款

    •    未能在變更後 30 天內提交已更新的 ROD,罰款為 1,000 美元,持續違規者每天額外罰款 50 美元,以5,000美元為上限由公司及故意違規董事分別各自承擔;

    •    未能在註冊辦事處保存準確和最新ROM,罰款為 1,000 美元,持續違規者每天額外罰款 50 美元,以10,000美元為上限由公司及故意違規董事分別各自承擔;

    •    未能在變更後 14 天內提交向註冊代理人提供最新最終受益人信息,屬犯罪,可能被處以高達SCR$150,000的罰款和/或監禁1年。

  9. 如 貴公司的活動性質有任何變化,請盡快通知Sertus。

請注意,作為受監管的註冊代理人,如果客戶有任何違規行為,或者由於客戶的不回應,而令我司未能遵守相關法規,我司保留終止服務的權利。

如果 貴司對上述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絡 貴司專屬的珩泰客戶服務代表,或電郵到info@sertus-inc.com與我們聯絡。謝謝。

免責聲

請注意,本電子通訊並非詳盡無遺,僅用於提供一般參考。這不是法律建議,不應視為可以滿足閣下情況的特定法律建議的替代方法。對於本電子新聞內容的任何錯誤或遺漏,珩泰不承擔任何責任

#最新消息 #塞舌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