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曼群岛法规更新 – 2019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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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2019年修订版)- 有关延长董事及高级人员名册归档的截止日期至2019年9月6日

继我们于2019年8月27日发布的电子通讯,公司法 (2019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公司法修订法」)其中一条修订是,通知注册处有关更改董事及高级人员名册的法定报告期限由60天减至30天。

为促进公司法修订法的条款顺利过渡,注册处批准延长董事及高级人员变更归档之截止日期至2019年9月6日,在此期间,假如变更日期与归档日期间历时未超过60天,将不会产生罚款。

换言之,如果该变更的变更日期与归档日期(至2019年9月6日为止)历时超过30天,但未超过60天,将不会产生罚款。2019年9月6日之后,所有这类变更的归档若超过30天将会产生罚款。

有限责任公司法(2019年修订版)

有限责任公司法(2019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有限责任公司修订法」)已于2019年8月8日在开曼群岛宪报中发布。以下是有限责任公司修订法的连结:

http://www.gov.ky/portal/pls/portal/docs/1/12838633.PDF

有关有限责任公司修订法的重点事项如下:

(i) 管理人员名册

每家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人员名册需备存于公司注册处供公众查阅。查阅需收取费用。

(ii) 实益所有权名册

未能根据《有限责任公司法》履行实益所有权报告义务的罚款有所增加:

  • 如属初犯,将处罚款25,000开曼元。
  • 如属第二次或之后重犯之罪行,将处罚款100,000开曼元。
  • 如有限责任公司被裁定第三次违法,法院可命令注册处将该有限责任公司除名登记,就如注册处有合理理由相信该有限责任公司未有经营业务或没有运营一样处理。

如果贵司对上述通讯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络贵司专属的珩泰客户服务代表,或电邮到info@sertus-inc.com与我们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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